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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氏族为什么会出现在父系氏族之前呢?

母系氏族为什么会出现在父系氏族之前呢?

母系氏族出现在父系氏族之前,主要是因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的生活方式以狩猎和采集为主,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父系氏族逐渐取代了母系氏族。以下将通过具体历史事实和例子,阐述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的过程。

母系氏族社会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大约距今四万年前。在这个时期,人类开始形成以母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属组织形式。母系氏族公社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代表,它以母系血缘关系为基础,女性拥有主要的社会地位和财产继承权。母系氏族公社通常分为若干个小氏族,每个小氏族都有自己的族长,由族长负责管理本族的事务,决定家族的婚姻、生育、土地、财产等重大事项。

一个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的例子是生活在距今约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河姆渡文化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位于今天的浙江省余姚市。河姆渡人生活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河姆渡女性的墓葬中,随葬品丰富,表明她们在氏族公社中享有较高的地位。而在河姆渡男性的墓葬中,随葬品较少,地位相对较低。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社会逐渐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这一转变的原因主要是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农业的出现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男性开始在社会生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私有制逐渐产生,家族财产的传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父系氏族逐渐取代了母系氏族。

父系氏族社会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大约距今五千年前。父系氏族公社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男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父系氏族公社通常分为若干个小家族,每个小家族都有自己的家族长,由家族长负责管理家族事务。

一个典型的父系氏族社会的例子是距今约四千年前的夏朝。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它的建立标志着父系氏族社会在我国的形成。夏朝的统治阶层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实行世袭制度。夏朝的建立者大禹就是通过父系血缘关系继承王位的。

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制度的进步。在这个过程中,女性的地位逐渐下降,男性的地位逐渐上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完全失去了权益。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社会地位。例如,在古代中国,女性可以继承家族财产,并且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总之,母系氏族之所以会出现在父系氏族之前,主要是因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较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父系氏族逐渐取代了母系氏族。这一转变过程反映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发展和变迁。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本质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关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因为各种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常常将失败一方的女性,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就成为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成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守护,不允许其他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就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属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运而生,这就是婚姻制度。通过婚姻制度,来约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种争斗以及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代,淫与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说法,“淫”不为大恶,“乱”则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由来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当时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所以,女性一旦出嫁,就基本上成为了男方的家庭“私产”,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代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多的成为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许多男性通过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些人还因此改变命运。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因为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老婆,得到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老婆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有钱人公乘氏的女儿,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质

封建社会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结婚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虑是门当户对,主要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礼,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政治联姻,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否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也是经济实力和未来可能的政治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帅哥,而且学识非凡,才华横溢,却仅仅是因为家里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中国一百年前家庭分工

中国一百年前家庭分工

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1、时间:发生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

2、分离类型:畜牧业与农业的分离,形成牧民、农民,养殖业牧场,种植业耕地。

3、介绍:

人类在早期的征服自然过程中,有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就主要从事畜牧业,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成为游牧部落。

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

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数人,于是,个体劳动代替了共同劳动,相应地出现了私有制,家庭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男子在家庭中取得了统治地位。后来,农业和手工业也有所发展,谷物成为人类的食物,出现了织布机和青铜器,人们开始掌握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

一切部门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吸收为劳动力,成为奴隶。

这样,就零散地出现了奴隶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二、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1、时间:出现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

2、分离类型: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出现简陋的手工业作坊,极少数手艺工人。

3、介绍:

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使手工业向多样化发展。

如此多样化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使贵金属成为占优势的货币商品。

在社会上一旦出现了货币财富,它便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会想方设法积累财富。

在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还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本质组成部分。

三、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1、时间:发生在文明时代的门槛。

2、分离类型:商人的出现,有了商品、商人、商业。

3、介绍: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他们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促进商品生产,并取得了生产的领导权。

交换发展的需要产生了金属货币。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也相继出现。土地私有权被牢固地确立起来,土地完全成为私人财产,它可以世袭、抵押以至出卖。

现在除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这是随着新分工产生的新的阶级划分。

财富更加集中,奴隶人数增多,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由于有了阶级对立,于是产生了国家。